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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谁担责?

发布日期:2021-04-30  信息来源:东台日报  

“谁这么缺德?”2020年5月9日,李某站在汽车面前即心疼又生气地骂道。原来,前一天李某将其新买的宝马牌汽车停放在小区住宅楼楼下的停车位上,但次日上班时发现爱车遭遇飞来横祸,车顶不知被谁砸出一个大坑。

李某报警后,到场的警察经过勘查,发现旁边住宅楼24幢806室空调外机平台边的水泥块有缺角,经比对可以认定砸在汽车车顶上的石块是从此处脱落的。

闻讯赶来的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劝慰李某,想协调处理此事。李某向4S店一打听,原来这辆车车顶的修理费用可不便宜。这下,物业公司经理不愿意协调了,称应该由小区开发商或者24幢806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5月8日至9日两天都是大风天气,很有可能是风把石块吹掉的。

李某遂找到小区开发商,开发商拿出东台市住建局开具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表示房屋没有质量问题,且房屋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质保期限。李某又找到24幢806室业主,业主称其在家压根看不到空调外机平台,从没有使用过,也没法对平台进行管理和修缮,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三方推来推去的李某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24幢806室业主和小区开发商一股脑儿全部起诉到市法院,要求三方共同赔偿他的车辆损失。

市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小区于2013年交付使用,确实超过法律规定的质保期限。24幢806室的业主是2017年从他人手中购得的二手房,无论是前业主还是现业主都没有在空调外机平台上安装空调,业主无法从室内到达该平台,必须从大楼外部使用专业设备沿外墙面才能到达。此外,根据气象资料显示,事发当天,风力为6级。

市法院认为,首先,开发商承建的房屋已经交付使用7年之久,超过质保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案涉空调外机平台没有登记在24幢806室房屋业主名下,业主也无法使用和管理,案涉脱落石块属于外墙的组成部分,系共有部分,而根据物业合同约定,物业公司有义务对案涉小区进行检查、维修、养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加之物业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最终,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李某的车辆损失。

法官说法: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发展,住宅小区的高空坠物问题也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当保证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对因建筑物坠落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只有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可不承担责任。本案中,案涉汽车因楼宇外墙石块坠落击中受损,案涉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管理者,有义务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小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但其没有尽到义务,故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