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十三五”
“十三五”以来,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咬定争创全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目标不动摇,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突出抓好司法办案,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被表彰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江苏省文明单位、盐城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连续7年蝉联盐城市先进基层检察院。院控申接待室连续6届18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2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展望“十四五”
●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着力防范重大金融风险,建立惩防金融犯罪协同工作机制。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
●积极服务安全生产
建立“事前联防、事中联治、事后联惩”的安全生产检察模式,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预防约谈,促进安全生产措施制度落实。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案件提前介入、专业化办理等机制,严厉打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9类恶势力常见犯罪。将“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作为主攻方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保护群众切身利益
着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开展网络餐饮专项监督。严打严重侵犯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实行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护”一体化工作机制。支持职工通过诉讼讨回工资,向因案致困、致贫的群众提供司法救助。
●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实行快速办理、从严办理。深化环境修复整治,建成全省首家湿地生态公益保护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增殖放流和公益劳动。探索设立禁猎区,为绿水青山设立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