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法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市法院被全国总工会授予“2020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称号;
3、市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示范法院”;
4、市法院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5、市法院被盐城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6、市法院团支部被表彰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7、市法院综合办公室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8、市法院民二庭(金融庭)荣获“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9、市法院民一庭被省妇联、省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表彰为“省巾帼文明岗”;
10、市法院被盐城中院分别表彰为全市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11、市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被共青团盐城市委员会表彰为“市级青年文明号”;
12、市法院立案庭被盐城市委宣传部、盐城市文明办、盐城市总工会联合表彰为“盐城市五一文明示范岗(文明窗口)”;
13、市法院开发区法庭、审管办被盐城中院表彰为“先进集体”;
14、市法院档案室被盐城市档案局表彰为“盐城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15、市法院7名干警被盐城中院表彰为盐城法院系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