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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1-01-1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1月14日下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王长青作动员讲话;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练晓玉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勇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许峰对政法委机关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此次第十一轮巡察将实现本届市委对所属部门巡察工作的“全覆盖”。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深化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突出工作重点,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按照巡察授权的范围、权限、方式开展监督,共同完成好市委赋予的巡察任务。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政治内涵,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做好本职工作上和日常言行举止上。要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抓实发现问题梳理整改。要自觉接受政治监督,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支持巡察、做好示范表率。


市委政法委党支部负责同志汇报了2017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许峰要求政法委机关全体成员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市委巡察的政治自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把接受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严明纪律要求,全力配合市委巡察有力有序推进,把接受巡察检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机关全体人员要做到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协调联络、资料提供、服务保障等工作,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要坚持即知即改,确保市委巡察达到预期成效,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做到认真梳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助力机关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张峥嵘、副组长梅中容及市委巡察组其他成员,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徐玮出席会议;市委政法委机关全体人员及部分近三年退休人员参加会议。